孕妇治疗尖锐湿疣原则-慈溪人流医院
孕妇治疗尖锐湿疣原则
发布时间:2009-12-1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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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圣爱医院
摘 要:
专家解答:一般来说孕妇患尖锐湿疣后要建议其终止妊娠。原因是除了在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速度快、对治疗反应差外,重要的是有可能引起宫内胎儿HPV感染或发生尖锐湿疣,或在生产过程中胎儿发生尖锐湿疣感染,也可能在治疗尖锐湿疣时发生流产、早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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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一般来说孕妇患尖锐湿疣后要建议其终止妊娠。原因是除了在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速度快、对治疗反应差外,重要的是有可能引起宫内胎儿HPV感染或发生尖锐湿疣,或在生产过程中胎儿发生尖锐湿疣感染,也可能在治疗尖锐湿疣时发生、早产等。此外,终止妊娠后也便于尖锐湿疣的治疗,少数人不经治疗尖锐湿疣损害也可能逐渐减少、缩小、甚至完全自行消退。

对不愿意终止妊娠、并坚持要小孩者,要严密观察其病情发展,并注意以下治疗尖锐湿疣原则:

1.保持外阴部清洁、干燥:

患者要勤洗外阴部,保持外阴部清洁、卫生,保持局部干燥。

2.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患者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加强营养,提高机体免疫力,以提高抗病能力。

3.改善下肢血液循环:

患者要平卧,抬高下肢,以改善下肢血液循环,减轻外阴部水肿。

4.选择对孕妇和胎儿无影响的疗法:

在治疗方面尽量选择对孕妇和胎儿均无影响的疗法。这些疗法要求:

①不容易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全身性毒副作用的化学药物;

②避免全身性或局部损害内用易引起全身性反应的药物,以尽量减少孕妇的痛苦。对孕妇尖锐湿疣患者常选用的疗法有三氯醋酸局部治疗、冷冻疗法、激光疗法。尽管这些疗法较安全,但还是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痛苦如激光疗法引起的疼痛等可能会导致流产。

在治疗过程中,若尖锐湿疣损害数目不多,可一次性彻底去除损害;若损害数目较多,应分批去除损害;若损害较多、较大\损害广泛、去除损害后很快复发、又是妊娠晚期即将者,可采取保守的办法,即不进行治疗或只去除个别较大损害,其余的损害不治疗,等待产后再作处理。但若出现下列情况者要进行治疗:①损害较大,出现压迫症状者;②内或外阴尖锐湿疣损害容易出血者。

5.预防流产或早产

对阴道或宫颈部有尖锐湿疣者,要尽可能避免反复多次使用扩阴器检查,以免引起流产或早产。

6.避免经阴道分娩

妊娠晚期要行剖宫产,避免经阴道分娩,尤其是宫颈或阴道壁有尖锐湿疣者要注意,以免造成婴儿的尖锐湿疣感染。但也有学者主张阴道分娩方式,认为剖宫产并不能阻止母婴尖锐湿疣传染。

7.产后尖锐湿疣的处理

治疗尖锐湿疣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尖锐湿疣的治疗过程中,不能只考虑单一采用某种疗法去除尖锐湿疣损害。同时,要重视患者全身状况,如有无其他一些免疫性疾病、病毒感染性疾病、严重消耗性疾病等,若发现有则要积极治疗。此外,要调整好患者的精神状况,耐心向患者讲清楚病情,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以减轻患者的思想负担及精神压力,否则患者精神负担过重继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会严重影响其机体免疫系统功能,进而影响尖锐湿疣的治疗。

温馨提示:以上是慈溪玛利亚医院专家关于“治疗尖锐湿疣”所做的相关解释,能为您提供健康服务,我们感到非常荣幸。但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就诊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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